根据国家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和省厅的要求,对福州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实行网上联合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联合年检的政府职能部门
参加福州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政府职能部门有外经贸、财政、外汇管理、国税、地税、统计、工商管理等部门。
二、联合年检对象:2007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联合年检时间及集中办公时间和地点:
联合年检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
网上申报时间(程序开放时间):2008年3月1日。
网上联合年检集中盖章时间:2008年5月19日至5月30日。
省属及福州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古田支路53号福州市工商局年检大厅集中办理盖章等手续。其他县(市)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当地的联合年检机构办理联合年检工作,集中盖章地点由各县(市)区联合年检机构自行确定后对外公布。
工商部门年检除福清市、闽侯县、开发区、保税区在当地年检外,其它都在福州市工商局年检。
财政部门一律实行网上年检,年检章请到企业所在地(区)财政部门。
永泰县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年检盖章在古田支路53号福州市工商局年检大厅外汇局窗口办理。
四、年检工作主要流程:
除列入电子签章试点的福清市外,其他各县(市)区均为非电子签章试点地区。请非电子签章试点地区的外资企业按以下工作流程进行年检。
1、登录联合年检申报系统
2007年新设立的企业应先与当地外经贸部门联系,领取注册验证码,登陆“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www.fjlhnj.gov.cn),亦可登陆福建省外经贸厅网站(www.fiet.gov.cn),点击“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按照系统提示进入“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凭注册验证码进行注册并申报。
2007年已参加年检的企业凭2007年年检的密码登陆年检系统进行申报(如密码忘记的,请先登陆年检系统,点击首页“福建省联合年检系统”的“忘记密码”进行密码找回,如仍无法找回,请与当地外经贸部门联系)。
2、申报方式
非电子签章试点地区仍将在规定时间组织联合办公(联合办公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年检审核部门确定后对外公布),请参检企业在识别三种不同申报方式特点后,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操作。
(1)申报方式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办。企业通过委托经福建省外经贸厅培训且愿意接受企业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代其上网申报。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企业委托后,录入年检系列报表(经培训且愿意接受企业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可在省外经贸厅政府网站或联合年检网站上查询)。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年检的,无需向年检各部门提交年检纸质材料。
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法:①企业在年检网站注册并通过认证后可看到“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主界面,点击该主界面“会计师事务所状态”下的“请确认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指定;②企业也可以进入在该主界面的“系统设置”,点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指定。
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前,请事先与拟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明确委托事项,一般情况下,企业应选择负责为其出具2007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2)申报方式二:企业自行上网申报。企业凭密码登陆“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www.fjlhnj.gov.cn)进行申报,按照年检系统要求填报系列报表后发送给各年检部门。同时,企业应将年检纸质材料分别提交(也可挂号寄送)给相应的年检各审核部门(联合办公期间,各部门在联合办公地点集中收取)。
(3)申报方式三:通过代录点代录。非电子签章试点地区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分布情况设置若干个代录点,为企业提供上网申报服务。企业可到当地外经贸部门设立的代录点,请代录点代为申报。同时,企业应将年检纸质材料分别提交给相应的年检各审核部门(联合办公期间,各部门在联合办公地点集中收取)。
代录点代录后,应将企业登陆密码告知企业,以便企业登陆查询年检审核通过情况。
3、联合年检审核结果确认
非电子签章试点地区外资企业通过联合年检审核后,请企业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财政登记证》等证书到相应的年检审核部门加盖该年度年检确认章(联合办公期间,各部门集中办理)。
五、参检企业须提交的材料
除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办不需要寄送年检纸质材料给各年检审核部门外,企业通过自行上网申报和通过代录点代录申报方式的,均应在完成网上申报的同时,将联合年检应报送的纸质“审核资料”(详见附件一)以挂号件形式投寄到除工商部门外的联合年检各部门(如企业自愿直接送达,各部门应予受理)。
非电子签章试点地区的企业在资料投寄后10个工作日后,应上网查看各部门审核情况,通过审核的企业请打印一份《联合年检报告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和签名,连同“联合年检证书材料”(详见附件二)于联合年检集中办公期间前往集中办公地点办理盖章等手续。不具备条件上网查询的企业,可联系代理录入的代录点或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查询联合年检各部门的审核情况。
六、联合年检的要求及处罚措施
企业应认真按规定参加联合年检。为确保年检工作质量,各企业应安排本企业的财会人员申报年检或配合申报年检。
我市参检企业名单及年检结果将在各联合年检政府职能部门网站上公布。
凡逾期办理或不参加年检的,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罚款、撤销批准证书、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并在各联合年检政府职能部门网站上公布企业名单。
附件:一、联合年检寄送需审核资料
二、联合年检证书材料
三、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市直各部门咨询联系名单
附件一:联合年检需寄送的审核资料
一、外经贸部门
批准证书副本2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最后一期到资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包括银行询证函和外汇局出具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回函)(2007年度有到资企业的各期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地址:福州市八一七中路798号金安大厦七层市外经贸局投资服务处
二、财政部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2007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加盖企业公章)
地址:企业所在地财政局企业科
三、外汇管理部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企业2007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
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附外汇局出具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回函)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2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
四、国税部门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统一代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地址:市国税大楼国际税务管理处1403室
五、地税部门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统一代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7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地址:福州市八一七中路49号地税大楼12楼法规科
六、统计部门
统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统计证(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地址:福州市乌山路100号市政府大院内市统计局二楼贸外处
附件二:联合年检证书材料
一、外经贸部门
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加盖企业公章和签名;
批准证书副本2原件;
二、财政部门
财政登记证副本;
财政财务年检证;
2007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
三、外汇管理部门
企业外汇登记证及外汇帐户开户核准件企业留存联;
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及签约情况表、变动反馈表(仅限有外债的企业提交);
四、国税部门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五、地税部门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六、统计部门
统计登记证副本;
2007年度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华直接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年报表(FE151);
附件三: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市直各部门咨询、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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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地 址 |
邮编 |
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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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外经贸局 |
福州市八一七中路798号金安大厦七层投资服务处 |
350004 |
陈晓明
陈德森
郑 旻 |
83212029
83210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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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财政局 |
福州市乌山支路34号市财政局外经贸处 |
350005 |
盛乐兰 |
87116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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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号福州市国税大楼国际税务管理处1403室 |
350011 |
许勋翔 |
83324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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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
福州市八一七中路49号地税大楼12楼法规科 |
350005 |
黄学知 |
83348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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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工商局 |
福州市古田支路53号 |
350001 |
郑智华
林 敏 |
87114517
83378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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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统计局 |
福州市乌山路100号市政府大院内市统计局二楼贸外处 |
350001 |
陈 英
林巧丽 |
83355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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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
福州市五四路22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资本项目处(十楼) |
350003 |
陈 雄 |
88010665 |